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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国考虑征收“数字税” 科技巨头迎来“至暗时

2018-10-31 来源:中国旅游新闻社 
2018-10-31来源:中国旅游新闻社作者:消息

  近期,伴随着美股的大幅回调,此前领涨美股的科技行业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。昔日炙手可热的四大科技巨头“FANG”(Facebook、Amazon、Netflix与谷歌母公司Alphabet),如今却成为了股市动荡的中心。本月以来,这4家公司每家的股价均下跌14%至24%。截至美国东部时间本周一收盘,4家公司的总市值已从7月份创纪录的2.5万亿美元跌至1.93万亿美元。

  “黑暗的10月”——这是大多数从事美股市场的投资人士对科技股10月份表现的评价。最直接的反映是指数的涨跌,纳斯达克100科技板块指数(NDXT)在10月份从4342.45点下跌超过500点来到3800点附近,跌幅超过12%。最近几年华尔街最受热捧的科技公司似乎集体陷入了困境。除了受到美股集体回调的影响,科技股的折戟沉沙与宏观市场环境的变化也有着很大关系。

  欧盟已于上月开始讨论在年底前开始对公司的数字营业额征税提案。虽然欧盟各国对于具体的征税途径存在分歧,但欧盟各国政府一致认为,应该改变税收规则,以增加对目前税负偏低的数字服务的征税额。根据欧盟目前的计划,只有全球年营业额达到7.5亿欧元、欧盟年收入不低于5000万欧元的企业才应纳税。欧盟官员称,大约有200家公司将被纳入欧盟委员会提出的新税收范围,预计可在欧盟范围内每年新增收入约50亿欧元。

  欧盟的征税计划尚未正式出台,正在准备脱欧的英国就率先出招。当地时间本月29日,英国政府宣布,将向跨国科技巨头征收新税种,这也让英国成为针对苹果、亚马逊等美国科技集团引入新税种的最大经济体。据英国广播公司(BBC)10月30日报道,该税种将向全球每年收入超过5亿英镑的利润最丰厚的公司征税。如果没有国际间的“科技税”共识达成的话,它将于2020年生效,税率为2%。该税种针对跨国公司在英国本地产生的销售征收,预计每年征税4亿英镑(约合5.12亿美元)。

  英国财政大臣菲利普.哈蒙德(PhilipHammond)表示,英国政府希望大公司(而不是初创企业)本身来承担这项税收负担。“数字服务税”就代表着一种企业缴税方式的转变。因为到目前为止,大科技公司都是按照所获利润纳税,但这其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,如各家公司报告利润的方式不尽相同,对具体征税额度都会带来影响。此外,哈蒙德还表示,英国政府将会针对这项新税收开展征询,并会继续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ECD)、20国集团(G 20)就可能替代英国数字服务税的联合方案进行磋商,如果这些谈判达成协议,英国可能会考虑接受这些组织的做法,而不是推出自己的税收计划。

 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不断前进,游戏规则似乎也到了需要改进的时候。不仅仅是欧盟和英国,越来越多的国家摩拳擦掌要加入这场数字时代的世界税法重写。据美国10月29日报道,多国正加大力度,研究向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脸书(FB)等科技巨头开征新税的事宜,以期在经济活动日益转向线上之际从数字服务中获得收入。

  报道称,受欧盟征税的提案启发,韩国、印度和至少另外7个亚太国家正在研究新税种事宜。墨西哥、智利和其他拉美国家也在考虑新的税收政策,以期增加来自外国科技公司的税收收入。马来西亚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米鲁丁—哈姆扎在最近的一次活动中表示:“如果我们把这件事放在一边,我认为这个国家将失去很多税收收入。”马来西亚正在考虑在11月2日发布的2019年预算讲话中增加数字税。韩国议员们也将在下周召开委员会会议,以决定是否征收新的数字税。韩国国会议员估计,外国科技巨头去年在韩国的销售额高达5万亿韩元(合44亿美元),但缴纳的税款不到1亿韩元,不到国内公司的四分之一。法国财长布鲁诺—勒迈尔称:“全球各国现在都应该明白,科技公司必须被征收数字税。这是一个公平性的问题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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